諾大的沙漠裡的一個大城,沒有過多的商業行為,店員也都是愛理不理沒有太大的攻擊性,非常合我的意.
之所以叫金色之城是因為土黃色的外牆在陽光照耀下,會呈現金黃色的樣子.
看吧,就說印度人很愛拍照,只要你相機對他們,他們就會靜止不動擺好pose讓你拍,
雖然有的拍完就跟你要錢了,但多數會很開心只是看一下成過就會很滿足.
手工皮鞋真的很好看,但是很挑人穿,考慮的整趟旅程還是覺得買了也穿不到所以算了,
替自己的自制力歡呼,反正背包也是裝不下
這裡住的飯店的老闆娘是日本人,當初在書上看到就一見鐘情想要住,
因此不顧一切訂了這家,非常滿意,頂樓的主廚很健談,景色也超棒的.
印度去過唯一會再想來的城市就是這裡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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